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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太自然告字【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5-17 16:06:11   浏览次数 382

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自然告字【2023】3

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批准,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宗地位置

面积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化

要求

限高

出让

年限

投资

强度

起始价

增价

幅度

竞买

保证金

备案号

2023-18

太谷区金谷大道北、规划铭贤路东、凤仪街南

8136.83

商住

不大于2.9不小于1.0

不大于20%

不小于35%

-10-80

商服40

住宅70

/

977

49

977

1402423BA0021

2023-22

太谷区胡村镇胡村、规划纬十一路南、规划铸造路西、规划兴胡路北

76209.19

工业

不小于1.0

不小于30%

不大于20%

-5-60

50

不小于200万元/亩

2287

115

2287

1402423BA0008

备注:2023-22号为标准地1、投资强度:不小于200万元/亩。2、能耗标准:单位增加值能耗指标(等价值)1.09tce/万元工业增加值,3、环境标准:项目应符合太谷区生态功能区划,项目建设应不逾越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管控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隔音降噪措施,确保噪音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规定排放标准。4、亩均税收:税收强度不低于12万元/亩

                                                                                       单位:平方米、米、年、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凡满足公开出让文件中约定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均可申请参加

(二)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规定,竞买人参加招拍挂出让土地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由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本次挂牌报名不接受口头、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其它形式报名。

(四)此公告可登陆中国土地市场网、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晋中市)进行查阅。

(五)根据晋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报告的通知》,要求有关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山西晋中)”网站出具的信用报告。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时间安排如下:

(一)公告期:2023年517日至2023年65(包括节假日);

(二)报名申请时间:2023年669时至2023年61916时;

(三)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61916时;

(四)网上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669时至2023年62116时。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不设底价,以出价最高者确定竞得人。

五、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价的,竞买人在签订《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现场竞价确认书》后由挂牌主持人宣布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

六、本次出让宗地以现状土地条件出让,出让范围内的水、电、气等管线设施由受让人结合规划设计方案决定保留与否,并与相关部门协商处理,发生费用由受让人承担。

七、2023-18号宗地的竞买人须提供房地产开发资质。该宗地配套商业面积不超总建筑面积的10%,公建要求及其他详见规划设计条件。2023-22号宗地属于“标准地”出让,实行双合同一承诺管理,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须同时和太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项目投资建设管理合同》,并自愿签署《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受让人利用竞得土地时要符合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相关规定。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公开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出让人将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对拟竞买宗地有异议的,应在报名截止前五日书面提出,否则,因不了解宗地情况而参加竞买的责任自负。

、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挂牌出让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竞买申请人必须先进行主体库注册,办理数字CA证书后才能登陆系统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二)本次挂牌出让实行资格预审,即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通过审查并在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

(三)竞买人通过交易系统获取保证金交纳账号/户名/开户行,保证金应当从企业账户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提交,不接受现金形式缴纳。

(四)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系统提示的银行账号为准。由于交纳竞买保证金的银行间系统传输数据时间可能延迟,从而对竞买人的竞买资格产生影响,建议竞买人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尽早交纳保证金。

(五)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报名同时需晋中市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竞买资料两份,所有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个人签名处需按手印

(六)网上报价不可撤回。

(七)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八)在挂牌报价和现场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自身的原因引起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操作失误、多报价、少报价、错报价等,造成竞买人无法正常参与竞价活动,责任自负。

十一、竞买人或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让人取消竞买人或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列入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并执行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惩戒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由竞买人或竞得人依法承担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处理:

(一)竞买人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二)竞买人弄虚作假,骗取竞买资格的;

(三)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四)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五)构成违约的其他行为。

二、保证金账户及联系方式

(一)保证金账户:

1、帐户名 :晋中市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太谷西环路支行   

帐号914009010004736778   行号403175700292      

2、 帐户名 :晋中市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太谷支行  

帐号04343001040025284    行号 103175734300       

3、 帐户名 :晋中市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谷新建路支行   

帐号140517395686        行号104175700209                 

4、帐户名 :晋中市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太谷支行     

帐号2008000000002654    行号313175701248  

5、账户名:晋中市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太谷支行

账号 14050170750800001523  行号105175715151

6、账户名:晋中市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山西太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56103010300000199519   行号 402175700339

(二)联系地址:晋中市太谷区政府采购中心(晋中市太谷区新建路133号)

联系电话:0354-6259922 政府采购中心 薛女士   

      0354-6265658 自然资源局 荣女士

另:如果您在参加本次交易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如下:

主体库注册登记咨询电话:0351-7731427  0351-7731428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0354-3021822

 

                                                晋中市太谷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517

宗地/矿区编号 附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