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作办+公开办 - 让您更放心、更方便
灵石县夏木线至漫河等8条村道安防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2 16:19:56   浏览次数 294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2684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灵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灵石县夏木线至漫河等8条村道安防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2684001),已由灵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灵审批字【202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招标人为 灵石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路线全长15.54km,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波形护栏、安装标志牌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13灵石县夏木线至漫河等8条村道安防工程
路线全长15.54km,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波形护栏、安装标志牌等。路线全长15.54km,主要建设内容为安装波形护栏、安装标志牌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3灵石县夏木线至漫河等8条村道安防工程
3.1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3.1.3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6月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型工程;3.1.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年以上,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8年6月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工程的施工管理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3.1.5拟任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年以上,作为项目总工近五年内(2018年6月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工程的技术管理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3.1.6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资格要求:2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持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3.2若投标人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3.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0年06月至2023年06月)无行贿犯罪记录。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1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下列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1.2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3.1.3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6月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同类型工程;3.1.4拟任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年以上,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8年6月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工程的施工管理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3.1.5拟任项目总工资格要求: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施工经验2年以上,作为项目总工近五年内(2018年6月至今通过交(竣)工验收,时间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型工程的技术管理且无其他在建工程,同时必须持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为投标人单位;3.1.6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资格要求:2年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持有效的建设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3.2若投标人为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3.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3.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3.3.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3.4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凡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被评价为D级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近3年(2020年06月至2023年06月)无行贿犯罪记录。3.6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7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6-02 17:00至2023-06-07 17: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6-28 09:00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递交地址: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sxjz.gov.cn/)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在解密后5个工作日内递交或邮寄至招标代理公司。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6-28 09:00
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通过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招投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主体库注册: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主体库注册(http://ggzy.sxjz.gov.cn)。主体库可随时免费注册。业务咨询电话:0354-3067267、0354-3067268。2.确认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系统,在确认投标栏目中找到对应的项目参加投标。3.CA数字证书注册: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完成,办理CA咨询电话:4006530200。4.各有关投标人请自行选择合适电脑,登陆晋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sxjz.gov.cn)—下载查询—工程建设—晋中市不见面开标驱动程序及操作手册,按照操作手册安装驱动,提前进行环境检测。技术支持电话:0354-3021822、0351-2926957。5.相关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灵石县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