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信局,各有关企业:
按照《关于进一步细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层级和项目类型的通知》(晋发改法规函〔2023〕42号)工作要求,现将工业领域招标投标监管事项明确如下:
一、监管事项
工信(审批)部门核准的制造业技改类工程建设项目。
二、监管层级
(一)省工信厅核准的制造业技改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由省工信厅监督;
(二)市、县(区)级工信(审批)部门核准的制造业技改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由市、县(区)级工信部门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9日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明确工业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层级的通知.docx